付款须知
 

一、现金
1、用现金方式支付房款,应由购房客户本人自行交纳,并在发票或收据上签字确认。
2、若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付款的,代理人必须出具本人及委托方的身份证件和委托方签署的经公
  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,由代理人在发票或收据上签字确认,还需出具代理人签署的付款确认
  书。

二、个人银行卡
1、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借记卡或贷记卡。
2、使用的银行卡应是购房客户本人所有。若使用他人所持有的银行卡付款,须出具银行卡所有人
  签署的付款确认书及其身份证件原件。
3、银行卡的使用可能会因银行系统及网络故障、银行政策、规定等原因导致客户付款不能实行,
  对此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三、转帐
1、款项由客户本人账户汇入公司账户的,在支付凭证的用途栏内须注明所购物业的客户姓名及楼
  号。
2、款项由企业汇入公司账户的,除须在支付凭证的用途栏内注明所购物业的客户姓名及楼号外,
  还需出具该企业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付款确认书。
3、款项由他人账户汇入公司账户的,除须在支付凭证的用途栏内注明所购物业的客户姓名及楼号
  外,还需出具汇款人签署的付款确认书及其身份证件。
4、同城汇款的,客户在开取发票时,需出具该付款确认书及身份证件原件;异地汇款的,客户在
  开取发票时,需出具付款确认书及身份证件的传真件,原件(除身份证件外)应在一周内寄至
  我公司。

四、票据(支票、汇票、本票)
1、客户以票据方式支付房款的,必须将“出票日期”、“收款人”、“大小写金额”、“用途”
  填写完整。票据收款人为公司完整名称;票据用途务请注明所购物业的客户姓名及楼号。
2、出票人为客户本人的,须出具其填写的付款确认书。
3、出票人为企业的,须出具由客户本人及企业填写的付款确认书。
4、出票人为他人的,须出具由客户本人及出票人亲笔填写的付款确认书。
5、付款确认书须与票据同时交付。

附:公司银行账户
一、公司名称
二、开户行